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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建立无线电管理领域信用评价体系

2021-09-08 09: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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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自贸港无线电管理能力和水平,净化电磁环境,优化营商环境,近日,海南省工信厅高度重视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制定出台了《无线电管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推动信用评价在无线电管理领域的深度应用。

  依据《办法》,海南省工信厅通过对全省已取得无线电频率、台站使用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在上一年度使用无线电频率行为、使用无线电台站行为和其他无线电管理有关行为的情况进行计分,完成了2020年度设台单位无线电管理信用评价工作。目前,海南省工信厅已对全省178家设台单位进行了无线电管理信用评价并主动向社会公示,其中,173家设台单位获评A等级、5家设台单位获评B等级。

  下一步,海南省工信厅将继续健全完善无线电管理信用评价体系,有序开展无线电信用分级监管,对信用等级较高的设台单位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对信用等级较低的设台单位采取提高抽查比例等适当的惩戒措施,不断提升无线电管理效能,规范无线电用频、设台等行为,为自贸港建设营造一个干净的电磁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