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8 11: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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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无线电频谱资源管理的总原则是什么?
答: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无线电频谱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有偿使用的原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不得对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不得利用无线电台(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问: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所申请的无线电频率符合无线电频率划分和使用规定,有明确具体的用途;使用无线电频率的技术方案可行;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对依法使用的其他无线电频率不会产生有害干扰。
问: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期限是多长?
答: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延续申请。
问: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有可用的无线电频率;所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依法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有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具备相关业务技能的人员;有明确具体的用途,且技术方案可行;有能够保证无线电台(站)正常使用的电磁环境,拟设置的无线电台(站)对依法使用的其他无线电台(站)不会产生有害干扰。
此外申请设置、使用空间无线电台,还应当有可利用的卫星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
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无线电台(站)进行定期维护,保证其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避免对其他依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
问: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应该如何操作?
答:进口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口货物收货人、携带无线电发射设备入境的人员、寄递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收件人,应当主动向海关申报,凭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办理通关手续。
问:建设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项目需要注意什么?
答:建设射电天文台、气象雷达站、卫星测控(导航)站、机场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工程选址前对其选址进行电磁兼容分析和论证,并征求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意见;未进行电磁兼容分析和论证,或者未征求、采纳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意见的,不得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排除有害干扰的要求。
问: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会受到何种处罚?
答: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